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建筑形式与空间设计理论
建筑形式与空间设计理论
2048210201901
一、课程信息
课程编号:2048210
课程名称:建筑形式与空间设计理论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课程属性:必修
学分:2
学时:32
课堂讲授:32(含课堂练习与作业讲解)
适用范围:建筑学专业
预修课程: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针对建筑学本科生建筑造型能力的培养而设立的一门专项专业必修课,课程旨在建筑空间构成、形式组织的层面提高学生对建筑造型的理解,进而训练培养学生的空间创造能力及建筑造型个性语言的表达。
本课程主要介绍:建筑造型设计相关概念;造型设计的重要性及其发展趋势;形式的基本要素与属性;形式与空间、结构、环境之间的关系及其设计方法;形式构成的美学及秩序原理;建筑造型方法等。
修完本课程的学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掌握建筑形式美的原则和方法,具有在建筑形体及空间构成方面的基本审美能力;具有建筑造型个性语言的创新及表达能力,从而设计出美观、实用、经济、富有特点的建筑形式;具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章 节 |
内容与基本要求 |
课时安排 |
备 注 |
授课 |
设计 |
1 |
内容:概论 要求:1.了解建筑形式与空间设计的相关概念。 2.了解三大构成原理。 3. 理解学习造型设计的方法。 4.了解现代建筑造型发展的趋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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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容:基本要素 要求:1.掌握建筑造型的基本要素——点、线、面和体。 2.了解点、线、面和体的概念与性质。 3.了解点、线、面和体在建筑中的存在形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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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容:建筑的基本属性 要求:1.掌握建筑造型的基本属性——形状、色彩、肌理、尺度(大小)、方向和位置。 2.了解形状、色彩、肌理、尺度(大小)、方向和位置的概念及其在建筑中的应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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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容:形式与空间 要求:1.掌握建筑形式与空间的关系 2.了解空间的形成方式及原理。 3.掌握形式与空间的组合方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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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容:形式构成原理 要求:1.理解建筑造型的美学原理。 2.理解建筑造型的秩序原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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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建筑造型方法 要求:1.了解建筑形式与环境的关系。 2.了解外部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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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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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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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教材及参考资料
1.教 材:无
2.参考教材:
建筑外立面设计,边颖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4
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10
建筑形式语言,罗文媛、赵明耀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12
建筑:形式、空间和秩序,程大锦著,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1
建筑形态设计基础,同济大学建筑系建筑设计基础教研室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1
五、授课方式
理论授课:以多媒体教学为主导,穿插板书形式,力求使学生加深对学习内容的认识与理解。
六、课程考核
1.平时成绩:100分(占10%)
2.期末成绩:100分(占90%):图幅A4大小,1-2周一个作业
3.考试方式:作业
4.成绩评定:百分制
修订日期: 2019年3月
编写人:张广媚
审核人:石华